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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出炉
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时间:2023-07-03 16:54:10

本网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食安山东”美誉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为此,《行动计划》提出八项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机制,发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作用,实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信息全量归集、动态管理。建立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省食药安办、省“四进”工作队定期督查工作机制,督促包保干部按期开展督导,压实属地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结合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


(相关资料图)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制定《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推动修订《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快特色食品地方标准建设,推进预制菜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协同相关社会团体研究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团体标准。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升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功能,加速标准推广应用。

强化食品风险防控。聚焦高风险品种、业态和区域,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和防控风险。强化“统分结合、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通报。严格落实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季度风险会商和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强化防控措施效果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危害因素风险评估。修订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全程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合格证查验制度落实,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山东省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系统与“山东食链”数据共享。2025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

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化。推进食品产业链协同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加快食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内容,开展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行动,引导建立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优势产区为中心,分品种发展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乳品、速冻食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加强胶东半岛肉禽、胶东鲁南生猪、沿黄优势奶业、沿黄肉牛、鲁西肉鸡等优势区标准化建设,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快现代化装备普及应用。建设一批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稳步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

深化“食安山东”品牌引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强化年度督导和复审检查,健全退出机制。支持各市、县参与国家级创建活动,国家级食品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数量保持在全国前列。推动开展更高标准的创建,带动全域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加大“食安山东”公共品牌宣传推介,支持各级建设“食安山东”线上线下推广平台,提高安全优质食品供给。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粮食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畜产品安全等,深入开展“铁拳”“昆仑”行动,强化“三安联动”、行刑衔接和跨区域协同打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自动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建立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级融合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协助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公益宣传活动。推进“你点我检”常态化,打造市场监管为民服务品牌。推行有奖举报、企业内部吹哨人等制度,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和参与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好协会“桥梁”作用。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强化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

另外,《行动计划》明确,深入实施或开展产地环境治理、源头安全提升、粮食质量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特殊食品“双升”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等重点行动。

保障措施方面,《行动计划》强调,一是强化食药安办作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定期调度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基层监管必要支出。三是优化考核评议导向。把“食安山东”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评议内容。

(马永刚)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张嘉真 审核:欧阳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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